财税法规

  五、丰富保险产品和服务,推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加大对科技保险支持力度,大力开发涉及技术转移、自主研发、专利技术、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专属保险产品。推广国产首台首套装备的保险风险补偿机制,促进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搭建保险资金支持地方创新融资对接平台,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小微企业专项债券、创业投资基金及相关金融产品。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参与“互联网+”行动计划,支持设立互联网保险服务机构,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结合。完善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深化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共担风险的合作机制,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在天津设立科技、养老、健康、再保险等专业保险公司,支持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保险产业园。

  六、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参与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
  积极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支持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产品。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各类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支持保险机构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在滨海新区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支持天津纳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企业年金等业务发展。支持保险机构为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研究探索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在天津投资养老设施和养老社区,促进保险服务业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

  七、完善支持政策,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鼓励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方式购买保险服务,降低公共服务运行成本。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通过立法推动、政策扶持、财政补贴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支持天津现代保险服务业改革创新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保险业与社会保障、卫生医疗、交通管理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建立完善保险机构、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数据库,积极参与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加强保险监管与司法协作,推动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发挥高校资源禀赋优势,加强财务、精算、航运、核保核赔等专业人才培养,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增强全社会的风险意识,培育成熟理性的保险市场。

  八、加强组织实施
  各有关方面要充分认识保险参与和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意义,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落实重大国家战略的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配套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  中国保监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