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协调配合意识,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
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农民工工作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配套措施,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和服务的合力,把为农民工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农民工工作的情况请及时报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
工商总局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