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实行省级统筹,关系工伤保险制度的公平可持续发展,是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需要成立由分管厅(局)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和进度安排,确保在2020年底全面实现省级统筹。成立领导小组情况及专门工作方案应于10月底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二)周密部署,平稳实施。实施省级统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省(区、市)务必作出周密、细致的工作部署,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已经实施省级统筹的省(区、市)要以本指导意见下发为契机,主动对标对表,一揽子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加强宣传,引导舆论。实行省级统筹,要在政策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同步对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加强针对性宣传,为省级统筹的平稳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