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压缩办税时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税总函[2017]145号 2017-4-21
税总发[2017]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税总函[2017]40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 “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
税总函[2017]40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的通知
税总发[2017]10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
税总发[2017]10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的通知
税总发[2017]10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政策的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70号)关于“压缩办理纳税时间”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税务总局制定了《压缩办税时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4月21日
压缩办税时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政策的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70号,以下简称《通知》)关于“压缩办理纳税时间”的工作要求,税务总局制定了压缩纳税人办税时间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