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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发[2017]34号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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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钛合金加工产品
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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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蓄电池
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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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橡胶制品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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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电力整流器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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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岩土工程仪器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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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泵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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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电力调度通讯设备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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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水文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