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双创示范基地所在地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组织体系,把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和载体,认真抓好落实;要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保证政策真正落地生根,进一步**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建立地方政府、部门政策协调联动机制,为高校、科研院所、各类企业等提供政策支持、科技支撑、人才引进、公共服务等保障条件,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的新局面。
附件: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名单(92个)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6月15日
附件
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名单(92个)
一、区域示范基地(45个)
北京市顺义区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河北省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区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辽宁省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吉林长春新区
黑龙江哈尔滨新区
上海市徐汇区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浙江省嘉兴南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安徽省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福建省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江西赣江新区
山东省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