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名单公示

2017年06月05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司法部关于开展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活动的通知》(税总发〔2016〕11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6〕519号)规定,经各地税务局申报推荐,税务总局和司法部相关司局及专家评审,报请国家税务总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司法部审定,拟命名北京税务博物馆等9家单位为“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

  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11日

  联系电话:010-63417553 63418068

  传真:010-63417597

  邮箱:swzjx**@16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邮编:100038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6月1日

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名单

序号推荐单位申报单位基地名称1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税务博物馆北京税务博物馆2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第七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12366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上海税收文化主题馆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邯郸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晋冀鲁豫边区税务总局旧址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教育局、司法局青岛市嘉定路小学青岛市嘉定路小学5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山西税收博物馆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信阳市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鄂豫皖苏维埃政府税务总局旧址7吉林省国家税务局通化市国家税务局通化市少年税校(沿江小学)8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自贡市地方税务局自贡盐税史陈列馆9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南通市地方税务局“法润江海”南通地税普法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