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9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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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节约能源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doc
2.节约能源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docx
3.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及专项检验标准.docx
4.节约能源车型报告.doc
5.使用新能源车型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