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调整营改增专用发票费用项目名称的通知
上海黄金交易所第三代交易系统第二期系统版本(简称GEMS-2)已经按计划在5月2日正式上线,交易所多个业务部门调整了部分费用项目。针对上述变化,财务部对营改增专用发票项目名称进行同步调整,更新后的开票费用项目明细请详见附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费用项目名称列表》。
特此通知。
上海黄金交易所财务部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相关附件: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费用项目名称列表
费用名称1.交易手续费2.仓储费3.超期费4.运保费5.交割费6.质押登记费7.租借登记费8.充抵手续费9.黄金ETF过户费10.过户费11.出入库费12.实物搬运费13.保管库保管费14.出金手续费15.会员年会费16.席位使用费17.会员资格转让费18.可提供标准金锭或银锭企业年度管理费19.可提供标准金锭或银锭企业认定费20.黄金ETF交易经手费21.申购/赎回登记结算费22.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