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六、报名流程及审核
请各地注协收到通知后及时动员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名。
请地方注协审核报名人员最近3年未受过行业惩戒、行政处罚,并盖章确认,于5月5日(周二)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见附件3)反馈至我会继续教育部。
中注协会员在分所工作的,应经分所所在地地方注协审核后,由总所汇总上报总所所在地地方注协。
联系人:宋祉健;联系电话:(010)88250162;
传真:(010)8825005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下载: rar 文件
1.“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后备)人才(管理会计咨询方向)”报名表
2.管理会计相关主题的论述参考格式
3.“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后备)人才(管理会计咨询方向)”报名汇总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