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报告中,明确提出把改革开发扎实推向纵深的要求,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今年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建立规范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逐步实现“三证合一”,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去年以来,国务院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强调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强调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支持税务师事务所等社会专业服务组织依法对企业纳税情况等进行鉴证,依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核查把关;强调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加强中介服务业信用建设;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和披露制度,作为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强调在抽查企业公示信息时,可委托税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对社会组织监督和服务作用的重视和支持。

综观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对规范发展中介服务的文件精神,政府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大力支持对中介组织的发展,规范管理,放管结合,是国家的重大决策。这次《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可以作两个层面理解。一是“清理”,二是“规范”。“清理”包括开展对中介服务进行合法、合规性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顿、纠正,目的在于使中介组织依法、健康、有序发展;而“规范”是对中介服务要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并严格监管、规范其服务行为。

落实上述要求,对注册税务师行业来说,当前需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稳步推进协会运行社会化、业务拓展市场化、行业管理法治化、行业服务信息化、行业信誉诚信化、发展趋势国际化,逐步建立起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在深化改革中规范行业发展,在依法治业中实现转型升级。

(三)深刻领会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行业创新发展
去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涵进行了科学诠释,分析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征,阐述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发展趋势,强调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中央提出的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是一致的,也为我们做好注税行业新时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在2015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王军局长根据中国经济新常态分析了税收新常态,提出“要深刻认识税收新常态、主动适应税收新常态、积极引领税收新常态,不仅是持续推进税收现代化的重要前提,而且是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前提。”在经济、税收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注册税务师行业也面临行业发展新常态,如同习总书记所指出的,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引擎,改革是必不可少的点火器。我们要深刻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注税行业发展的新特征,即更加开放的市场环境、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更加规范的行业监管,必然要求行业走改革创新的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