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与原《目录》中的“四机一脑”产品相比,新增目录产品主要为热水器、打印机、手机等小型家电,从国际经验看,国外普遍采取市场方式来解决小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的相关费用。如欧盟、美国部分州主要采取生产者责任组织制度,由生产者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运营回收处理系统;日本对于一般家电采取A、B组模式,由生产者组成联盟自行运营回收处理系统;澳洲、日本对于部分小家电采取生产商与地方政府自愿协议回收模式,由生产者支持地方政府组织建立回收系统。其共性是按照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原则,由中央政府订立回收处理目标,生产者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建立运营回收处理网络,并自负盈亏。
其次,《目录》是发展改革委,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的角度,根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原则,确定当前我国实施多渠道回收与集中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总体范围。其中,有些产品资源化程度较高,再利用市场较好,拆解处理技术工艺和环境成本较低,企业回收处理的经济效益较好。这类产品一般不需要对其处理费用进行补贴,可不需纳入基金范围。有些产品资源化程度较低,拆解处理技术工艺和环境成本较高,企业回收处理经济效益相对较差,甚至亏本。对这类产品,可给予拆解处理费用一定补贴,并适时纳入基金征收和补贴的备选产品范围。
再次,纳入基金征收和补贴范围前,还需妥善解决相关产品拆解处理的有效监管问题。如对于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手机等新增产品,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中含有硒鼓、墨盒等有害物质,手机的电路板中含有的多种贵金属(如锂电池中含有钴,液晶显示屏中含有铟等)、基本金属和可循环利用的元器件,具有一定的资源价值。这4种新增产品的拆解处理,需要具备化学和水处理、贵金属提取等特殊装备和工艺,对于处理企业技术研发能力、运营管理能力、环境保护和环境承载能力等方面要求也很高。如处理过程不当,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潜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目前,现有的处理企业基本不能满足上述4种产品拆解处理的要求,需要制定新的资格审查和许可标准。此外,因手机中存储了大量个人隐私和国家**信息,其拆解处理还存在信息安全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根据不同产品的结构、功能、拆解装备工艺和环保要求,处理企业技术研发、运营管理、环保设施条件,研究制定相关拆解规范、标准和监管制度,并稳妥推进将有关产品纳入基金征收补贴范围。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财 政 部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