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8号 2016-9-8
现公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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