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令第15号)取消审批后,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由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将能源部门的相关管理要求纳入,明确规定考试、发证、收费标准、监管措施,并予以公布。2.安全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对持证人员培训考核、监督管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责任追溯、违规行为查处、吊销证件等制度。6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核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物业管理条例》
《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64号)取消审批后,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加快完善物业服务标准和规范。2.充分发挥物业服务行业组织自律作用。3.指导地方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4.建立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制度,推动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5.推动与相关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强企业信息备案管理。7申请列入国家级土地调查单位名录审核国土资源部《土地调查条例》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取消审批后,国土资源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发布开展土地调查的标准和规范。2.充分发挥土地调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3.对政府部门委托的土地调查任务,要加强对土地调查单位履约情况的监督,并对委托任务承担相应行政责任。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建立土地调查单位“黑名单”制度,推动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8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取消审批后,国土资源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发布开展地质勘查的标准和规范。2.充分发挥地质勘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3.对政府部门委托的地质勘查任务,要加强对地质勘查单位履约情况的监督,并对委托任务承担相应行政责任。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建立地质勘查单位“黑名单”制度,推动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9收藏单位之间转让、交换、赠与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审批国土资源部《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取消审批后,国土资源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明确收藏单位之间转让、交换、赠与古生物化石的标准规范和条件。2.制定备案管理办法,通过备案及时掌握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流向,并更新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档案和数据库。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方式,对收藏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得到妥善保护。10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取消审批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对政府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2.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4.严肃查处清单外擅自新设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11高等学校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取消审批后,教育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处罚措施,规范评审行为。2.教育行政部门开展随机抽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违规评审行为及时处罚纠正,并向社会公开。1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水利部《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取消审批后,水利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有关技术要求纳入“取水许可”。2.在取水许可环节,对水资源论证进行把关,强化取水许可管理。3.加强对建设项目用水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规定利用水资源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13坝顶兼做公路审批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取消审批后,水利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完善大坝兼做公路的有关要求,包括事后备案审查、加强日常监管等内容。2.对新建大坝拟兼做公路的,在设计阶段严格按相关技术标准把关。3.对现有大坝,坝顶已兼做公路的,水利部应要求大坝管理单位按标准要求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向水利部报告;坝顶拟兼做公路的,大坝管理单位进行安全性论证,采取有关安全防护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后备案。4.督促大坝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定期进行大坝安全鉴定,严格控制超限、超重车辆通行。5.加大监管力度,通过现场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监管,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14注册(新药用辅料和进口药用辅料注册)审批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取消审批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将药用辅料注册的有关要求纳入药品注册,与药品审批一并办理。2.明确由药品注册申请人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延伸监管,将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纳入日常监管范围。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控风险,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15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审批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取消审批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将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审批的有关要求纳入药品注册,与药品审批一并办理。2.明确由药品注册申请人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延伸监管,将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纳入日常监管范围。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控风险,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16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取消审批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并公布开展临床试验的标准和规范,落实申办者主体责任。2.建立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平台,机构备案信息对外公开,供公众和申办者查询,接受社会监督。3.强化风险控制和过程监管,对备案的临床试验机构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对具体临床试验项目执行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控风险,确保临床试验安全。17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审批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取消审批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平台网站纳入监督检查范围,明确通过平台从事活动的必须是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和医疗机构,落实平台的主体责任。2.建立网上售药监测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黑名单”制度。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互联网售药监管,严厉查处网上非法售药行为。18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验活动资格审批国家卫生计生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取消审批后,国家卫生计生委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强化从事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将实验室实验活动资格审批的有关要求纳入其中,通过对实验活动的审批进行把关。2.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对实验活动开展全程监管,严控风险,确保病原微生物不外泄,保证实验活动的安全。19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国家卫生计生委《艾滋病防治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