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4年房地产统计工作的函

建房综函[2014]36号                        2014-12-25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管局:
  为掌握2014年房地产业发展基本情况,现就2014年房地产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执行房屋登记情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和房屋概况等4张统计报表(附件1、2),报表表式与上年相同。请于2015年3月底前,将2014年年报数据通过“房地产市场监管统计系统”(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mohurd.gov.cn主页上的“统计信息”)上报至我司,同时寄送一份加盖公章的年报数据和房屋概况分析报告(附件3)。

  二、为**清行业从业企业和人员基本情况,从2014年起,新增加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师和房地产中介行业基本情况等5张调查表(附件4)。请于2015年1月底前,将2014年年底数据通过“房地产市场监管统计系统”上报至我司,同时寄送一份加盖公章的数据报表。

  三、请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所辖市(县、区)主管部门抓紧开展**底调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信,并安排专人担任房地产统计联络员,负责本地区房地产统计相关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请于2015年1月16前将统计联络员名单报我司(附件5)。

  四、工作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康颖010-58933066;彭静010-88018260-872。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邮编:100835。

  附件下载: rar 文件
  1.房地产市场监管统计报表制度
  2.房屋概况统计报表制度
  3.2014年房屋概况统计年报分析报告的格式要求
  4.行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5.2014年统计联络员报名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