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指导意见

税总发[2017]45号                2017.4.27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以推行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提供优质便捷办税服务为前提,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努力构建集约高效的现代税收征管方式,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二、重点内容

(一)完善与事中事后管理相适应的征管制度体系

1.推动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修订。

2.完善征管制度审核和联动机制。从纳税人和税收大数据的视角,对拟出台的征管制度进行统筹审核,消除业务壁垒,实现相关涉税事项、业务流程、表证单书、税收数据项的优化整合。

3.组织开展征管制度专项清理。

4.完善事中事后管理措施。

5.建立现代税收征管基本程序。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以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为前提,由申报纳税、税额确认、税款追征、违法调查、争议处理等主要环节构成,与税收风险管理流程相融合的现代税收征管基本程序。

(二)构建分类分级的专业化管理体系

改革属地固定管户模式。

6.改革税收管理员制度。合理分解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应由纳税人自主承担的事项,予以取消;属于户籍管理、税源调查等基础管理事项的,主要由基层税源管理或纳税服务部门承担。税收管理员由属地固定管户改为分类分级管户,各级税务机关按照权责统一原则履行税源管理职责。

7.实施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依托信息化手段,转变征管职能,重点加强税收风险管理职能配置,适应业务改革和制度创新要求,重构征管流程,建立配套的岗责体系,构建分类分级的专业化管理体制框架。

8.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将税收管理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重点向从事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转型。

(三)建立严密高效的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

9.将风险管理贯穿税收管理全过程。

10.统筹优化税收风险应对方式。树立大风险理念,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都是风险应对的重要手段。

11.健全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建立税收风险快速响应机制,各级税务机关在纳税服务、基础管理和风险分析中发现情况紧急、风险特征明显、风险指向明确的具体事项,可以直接推送至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组织应对。各地税务机关要将上级推送、外部门移交等方式归集的风险应对任务,以及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风险应对任务,与风险分析识别形成的风险应对任务进行整合,统筹组织应对。

12.优化各层级风险管理职能。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做好税收风险的综合分析、一户式归集、统一推送和监控评价工作,切实履行归口管理职能,合理安排风险应对任务推送频率和数量,解决按事项多头、重复向基层推送风险应对任务的问题。

13.分类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将风险管理作为税收征管的主要方向和日常管理的重要工作,组建专业化工作团队。

14.健全征管质量监控评价体系。

(四)优化以数据治理为重心的税收信息化体系

15.建设全国通用的电子税务局。

16.组织税收大数据平台建设。基于数据仓库技术,统一建设省税务局大数据平台。省税务局可根据自身需要,扩展税务总局统一建设的省税务局大数据平台,以满足个性化的应用需求。条件成熟时,省税务局可基于税务总局大数据平台实现相关数据应用。

17.优化提升金税三期功能。

18.加强税收数据管理。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要完善征管数据管理机制,组建专门征管数据管理团队,提升税收数据管理能力。各级税务机关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拓宽渠道,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多方采集获取纳税人申报纳税和生产经营信息、第三方和互联网涉税(费)信息、跨境税源涉税信息、国际税收情报交换信息。

19.组织税收大数据体系化应用。各级税务机关要抓住税收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的历史机遇,培养大数据思维,实现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行为习惯的根本性转变,通过大数据运用推动管理决策现代化,全面提升税收治理能力。

三、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