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建质函[2015]159号 2015-6-16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
为指导和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BIM)的应用,我部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6月16日
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关于印发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建质[2011]6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的有关工作部署,现就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以下简称BIM)的应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BIM在建筑领域应用的重要意义
BIM是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等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多维模型信息集成技术,是对建筑工程物理特征和功能特性信息的数字化承载和可视化表达。
BIM能够应用于工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各阶段,实现建筑全生命期各参与方在同一多维建筑信息模型基础上的数据共享,为产业链贯通、工业化建造和繁荣建筑创作提供技术保障;支持对工程环境、能耗、经济、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分析、检查和模拟,为项目全过程的方案优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支持各专业协同工作、项目的虚拟建造和精细化管理,为建筑业的提质增效、节能环保创造条件。
信息化是建筑产业现代化的主要特征之一,BIM应用作为建筑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极大地促进建筑领域生产方式的变革。
目前,BIM在建筑领域的推广应用还存在着政策法规和标准不完善、发展不平衡、本土应用软件不成熟、技术人才不足等问题,有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BIM在建筑领域的应用。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为依据,坚持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相结合,在建筑领域普及和深化BIM应用,提高工程项目全生命期各参与方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建设优质、安全、环保、节能。
(二)基本原则。
1.企业主导,需求牵引。发挥企业在BIM应用中的主体作用,聚焦于工程项目全生命期内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通过BIM应用,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
2.行业服务,创新驱动。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组织优势,自主创新与引进集成创新并重,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BIM应用软件,建立BIM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培养研发和应用人才队伍。
3.政策引导,示范推动。发挥政府在产业政策上的引领作用,研究出台推动BIM应用的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坚持试点示范和普及应用相结合,培育龙头企业,总结成功经验,带动全行业的BIM应用。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末,建筑行业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以及特级、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掌握并实现BIM与企业管理系统和其他信息技术的一体化集成应用。
到2020年末,以下新立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集成应用BIM的项目比率达到90%: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申报绿色建筑的公共建筑和绿色生态示范小区。
四、工作重点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BIM应用配套激励政策和措施,扶持和推进相关单位开展BIM的研发和集成应用,研究适合BIM应用的质量监管和档案管理模式。
有关单位和企业要根据实际需求制定BIM应用发展规划、分阶段目标和实施方案,合理配置BIM应用所需的软硬件。改进传统项目管理方法,建立适合BIM应用的工程管理模式。构建企业级各专业族库,逐步建立覆盖BIM创建、修改、交换、应用和交付全过程的企业BIM应用标准流程。通过科研合作、技术培训、人才引进等方式,推动相关人员掌握BIM应用技能,全面提升BIM应用能力。
(一)建设单位。
全面推行工程项目全生命期、各参与方的BIM应用,要求各参建方提供的数据信息具有便于集成、管理、更新、维护以及可快速检索、调用、传输、分析和可视化等特点。实现工程项目投资策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各阶段基于BIM标准的信息传递和信息共享。满足工程建设不同阶段对质量管控和工程进度、投资控制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