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管理办法》等六项制度的通知[全文废止]

中评协[2016]16号                   2016-4-12

税屋提示——依据中评协办[2017]92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本法规自10月25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规范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我会制定了《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管理办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免试管理办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监考规则》六项制度,现印发你们。

  附件:

  1.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管理办法

  2.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免试管理办法

  3.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4.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5.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应试守则

  6.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监考规则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