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2017〕43号                 2017.6.6

劳务派遣业务涉税问题分析及对策<段文涛>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9个热点问题(广州地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29个热点问题解答(山东国税)

为啥在《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里找不到“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疯狂税客>

六个案例彩绘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多种实务情形 <段文涛>

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20个重点热点问题解答(广州国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税屋提示——依据财税[2018]77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本法规自2018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