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关于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清单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5号   2018-07-06

  为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海关手续,海关总署决定,对已使用保税核注清单(或核增核扣表)办理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手续的,无需向海关提交《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清单》。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