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附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 201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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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新增“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栏咋用?<李晓波 陈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小微企业免征的增值税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等10个热点问题解答(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六月12366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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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本法规附件1中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