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九)普及高速宽带应用。推动各地进一步提升光纤宽带用户和4G用户的普及,积极推动宽带在教育、医疗、养老、交通出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和推广普及。到2017年底,全国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63%,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到75%,超过85%的固定宽带用户使用20Mbps以上宽带接入服务,超过50%的用户使用50Mbps以上宽带接入服务。

  (十)助力扶贫攻坚工作。协调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与网络扶贫任务、扶贫攻坚计划等任务的有效衔接,促进农村地区光纤宽带和4G网络建设与公共服务信息化、农村电子商务、智慧农业、返乡创业等工作的协同发展。鼓励企业面向贫困群体推出定向优惠套餐。

  三、鼓励宽带应用融合创新,加速经济转型升级

  (十一)加快蜂窝物联网商用推广。面向蜂窝物联网应用需求,鼓励企业加快推进光纤宽带、LTE增强等宽带网络基础设施技术改造,扩大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蜂窝物联网部署规模,加快窄带物联网(NB-IoT)商用进程。拓展蜂窝物联网在工业互联网、城市公共服务及管理等领域的应用,支持智能工厂、智能网联汽车等创新业态发展。

  (十二)提升“双创”服务能力。引导基础电信企业优化产业集聚区的光纤宽带和4G网络深度覆盖,加大对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场所的支持力度,对“双创”基地宽带接入实施普遍提速。支持大型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双创”服务平台,开放网络、平台等优势资源,降低中小企业和创业人员创业成本,助力“互联网+”和“双创”发展。

  四、优化提速降费政策环境,保障行业健康发展

  (十三)完善政策支持。进一步优化电信业务行政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推动地方政府将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新建住宅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要求,加强既有建筑光纤入户设施设备共建共享,*推进解决宽带接入“最后一公里”问题,逐步建立企业平等协商、多家公平接入的机制,保障用户使用宽带服务的自由选择权。鼓励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宽带网络基础设施保护力度,开放各类公共设施,为宽带网络设施的建设通行创造便利条件。继续优化电信企业考核,激励企业进一步*实施提速降费。

  (十四)加强市场监管。实施信息通信市场“护航计划”,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宽带接入速率不达标、窃取用户流量、强制捆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层层转租转售等非法经营行为,规范宽带接入产品业务宣传、上行速率配置标准及服务约定。完善市场竞争规则,协调处理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在重点、热点领域的竞争纠纷,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十五)强化信息公开。各地通信监管部门和基础电信企业要及时公开年度提速降费目标、工作举措和完成进度,接受社会监督。支持产业联盟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网络速率和网络质量监测,发布宽带普及、宽带网速、互联网网站性能等排名。督促电信企业在官网醒目位置设置资费专区对业务资费进行公示并及时更新,完善电信资费水平监测,及时公布国际排名。完善技术手段,适时公布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进展。

  (十六)加强监督检查。基础电信企业定期对本公司提速降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各地通信监管部门加强对本地区提速降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相关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开展重点专项督查,加强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完成年度建设目标。

  (十七)做好舆论宣传。工业和信息化部、各地通信管理局、各企业做好提速降费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的宣传,接受舆论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主动答疑释惑,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