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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总发[2016]5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考察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三、弘扬工匠精神缜密细致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各项工作
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和要求,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各项工作做扎实、做精细,全力以赴确保改革取得圆满成功。
一是一丝不苟扎实推进。各级税务部门既要进一步发扬税务系统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又要发扬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每一项工作都做细致、做扎实。要坚持标准从高,工作任务再繁重标准也不能降低,准备时间再紧张质量也不能放松。要切实加强各项工作的质量控制与监督,分阶段验收与评估,严格把关,确保落到实处。
二是按照计划对表推进。一方面,根据已确定的税务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细化任务分工表,按照营改增专项绩效考核时间节点,一项一项抓落实。另一方面,要对各项征管准备、服务保障工作,逐项进行细致梳理,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能提前的要尽量提前,绝不能延迟。要建立台账、对表落实、查漏补缺、对账销号,确保不留死角,不留断档。
三是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各级国税、地税机关要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作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检验国税与地税合作成效的主阵地和“试金石”,精诚团结,密切协作;要切实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协同做好改革落实工作;同时,要统筹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与组织税收收入、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其他重点工作的关系,使各项工作都有机衔接、协调推进、相互促进。
四是严格考核督导推进。税务总局领导将按照联系点分片开展督导,检查落实情况,指导工作开展。税务总局今年内计划开展5次营改增专项督查,实现对所有省局的全覆盖并延伸检查部分市县局。省局和市局也要在今年内开展5次左右专项督查,实现对所辖市县区局的全覆盖。税务总局已经制定下发了营改增专项督查及绩效考评办法,各省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相应制定督查和绩效考评办法,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被督查单位要第一时间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力、出现重大负面舆情,特别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相关单位责任人及主要领导,要严肃问责,并公开通报。
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并迅速组织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各项准备和实施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这项重大改革任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的学习贯彻情况,要及时通过信息采编系统上报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