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二)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重视舆论宣传,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通过政策宣讲、专题课程培训等方式,使小微企业全面了解各项政策和服务。组织主要新闻媒体开展系列相关报道、专题报道和典型报道,增强全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上下齐抓共管、各方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工作实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分解目标任务,压实责任,推动将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督查内容。强化对小微企业发展情况的跟踪和绩效评价。总局适时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各地“放管服”改革成效的评价体系。

  工商总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