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政〔2017〕115号              2017.5.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1.0版)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12个热点问题解答(含2017年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报CASE)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标准、评价工作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在线交流(福建国税)<福建国税>

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政策享受要点<王琰>

国科发政[2017]115号文所得税政策教训深刻 望文生义解读必有风险 <段文涛>

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延长至10年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思迈特论坛>

个人转让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等5个税收热点问题解答(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12366)

季度预缴时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等10个税收热点问题解答(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12366)

国科发火[2018]11号 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税[2017]3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

税总发[2017]106号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财税[2018]76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财税[2018]9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按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5月3日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第三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部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坚持服务引领、放管结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 科技部负责建设“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和“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服务平台和信息库建设与运行的日常工作。
企业可根据本办法进行自主评价,并按照自愿原则到服务平台填报企业信息,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信息库。
第五条 各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纳入信息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支持和精准服务,制定的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应优先支持纳入信息库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