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修改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有关决定,税务总局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进行了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网址:http://.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税务总局网站
网址:http://.chinatax.gov.cn,进入主页点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shuiwulaw@163.
4.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邮编:10003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0月13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下载: doc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