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工程审计环节中“甲供材”的涉税问题处理<肖太寿>
基于财税角度分析营改增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影响<王乐怡>
纳税人销售假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李冼>
房地产企业销售开发产品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老税官>
建筑服务业预收款如何预缴增值税<叶全华 孙永丰 谢少波>
台风灾后促进企业恢复生产税收政策解读<广东税务>
从总理的税收故事谈餐饮行业税收那些事<正和税友>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等5个税收热点问题解答
安徽省税务局解答离退休人员取得原单位发放的奖金及补贴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等10个税收热点问题
合同签订并已缴纳印花税但合同中途终止能否退印花税等14个税收热点问题解答
集团内单位之间无偿借贷资金免征增值税探讨<郭琪燕>
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免征增值税政策十四问<湖北税务>
境外对境内公司的技术转让能免增值税吗?<有趣的泰科思>
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税收政策<厦门税务>
配建保障房的涉税处理争议归集!<陆苗苗>
2019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初级会计实务》答疑(一)<财政部>

税屋提示——
1、依据财税[2017]5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本法规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七条同时废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三)项第4点自2018年1月1日起废止。
2、依据财税[2017]9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四)款规定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增值税免税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纳税人享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增值税免税政策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未满3年的,可以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3〕12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水路运输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除另有规定的条款外,相应废止。
各地要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责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有序、顺利进行。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