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发〔2017〕27号 2017.4.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7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全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义重大。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现就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思路,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有利于增添经济发展动力、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改革为重点,持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扩大开放,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突出重点难点,突出抓好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推动改革精准落地,提高改革整体效能,扩大改革受益面,更好发挥改革牵引作用,更好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引导市场预期,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