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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市字[2015]52号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四)加强系统内外的协作配合。各业务条线要加强分工协作,整合监管执法和社会监督资源,形成系统整治合力,共同完成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注重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避免行政风险;对于查办的案件,要及时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要取得明显成效,离不开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组织的支持配合。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引导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要完善协作机制,形成部门联动的执法合力,努力提升专项行动的整治效果。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注重加强舆论宣传,扩大专项整治行动的社会影响。通过向社会征集意见、集中曝光典型案例、加强法制宣传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本着“思想不疲、劲头不减、措施不软”的态度,把合同格式条款监管作为长期的日常工作,按照法治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的要求常抓不懈,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努力把这项工作打造成工商系统的“拳头产品”。
五、其他事项
请各地于2015年11月底前将专项行动材料报送至总局市场司。材料包括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统计数据、相关行业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和5~8个典型案例(条款和案例应覆盖旅游、银行、电信等三个行业)。
如有其他情况,请及时与总局市场司联系。
联系人:李堃
电话:010-88650621
传真:010-68024366
邮箱:[email protected]
工商总局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