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1、请认真阅读《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章程》有关规定;
2、填表后请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9月底前报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3、除报纸质文档外,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huiyuanbu@cac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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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