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2015年通过认定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

文产函〔2016〕76号                   2016-01-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财务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15年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请文化行政部门认真做好“动漫企业证书”的发放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年审。符合条件的动漫企业,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doc

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