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有力维护养老服务业发展环境。各地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放管结合,切实加强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事前调研、事中督查和事后监管,形成整体监管合力。要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特别是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坚持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最大限度支持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发展改革部门、民政部门、老龄工作部门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老龄委办公室综合部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