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3号      2018-5-22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答记者问<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税委会公告[2018]2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2017]25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通知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4号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环节执行小汽车消费税政策调整事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关税[2016]6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6]12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将汽车整车税率为25%的135个税号和税率为20%的4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将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汽车及零部件最惠国税率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