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采购及保管费

主要包括材料的采购、供应和保管部门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及材料仓库存储损耗费等。以费用水平(发生额)“营改增”前后无变化为前提,参照本方案现行企业管理费调整分析测定可扣除费用比例和扣减系数调整采购及保管费,调整后费率一般适当调增。

表中:“两票制”材料,指材料供应商就收取的货物销售价款和运杂费向建筑业企业分别提供货物销售和交通运输两张发票的材料;“一票制”的材料,指材料供应商就收取的货物销售价款和运杂费合计金额向建筑业企业仅提供一张货物销售发票的材料。

调整基本公式(参考)

 

式中:

——营业税下材料可抵扣进项税额;

——营业税下材料价格;

——扣减进项税额材料价格;

——材料适用的平均税率;

——材料扣减系数。

调整举例
以“两票制”的32.5级水泥价格扣减进项税额为例,说明材料价格调整过程见下表。其中采购及保管费费用考虑了30%的可扣除费用,费率则由“2.2%”变化为“2.5%”。

 

材料名称

价格形式

单价

原价

运杂费

运输损耗费

采购及

保管费

平均税率

32.5级水泥

含税价格

319.48

285.93

25

1.55

7

(319.48

-274.90)

÷274.90

=16.22

不含税价格

274.90

285.93/1.17

=244.38

25/1.11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