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协调解决跨部门行动项目。税务总局各司局要按职责分工,发挥各项行动措施的制定、实施及监督作用。国税、地税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省税务局行动牵头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分别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工作分工等具体要求,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尽快取得突破。

(二)加强创新引领。鼓励各地税务机关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着力创新服务举措,特别是要激发基层单位的创新热情,形成季季有新风、招招有新意的良好氛围。上级税务机关要对基层税务机关的创新举措和工作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逐步建立起"收集筛选、反馈改进、复制推广"的创新引领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报道。加大春风行动的宣传力度,结合实际制作宣传册、小视频等各类宣传材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媒体平台和税收宣传月等专题活动,加强便民服务工作亮点和经验的宣传报道,营造"春风行动,四季拂面"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地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细化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县税务局和部门责任,定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检查"春风行动"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有条件的要组织专业机构适时开展第三方评估。税务总局将根据"春风行动"进展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春风行动"实施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系统进行量化考核。各省税务机关按季将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附件: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内容分工与时间进度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