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七、故障发生时的处理程序
  故障发生时,考生应当及时向监考人员提出,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耐心等待技术支持人员进行解决。
  在发生上述断电、断网、考试管理机故障情况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及时上报财政部考办,并随时通报故障处理进展情况。如果考试开始前发生的故障在考试开始后50分钟内无法得到解决,或者考试开始后发生的故障在故障发生后50分钟内无法得到解决,财政部考办将决定停止考试,并另行安排考试。机考公司应当安抚考生,尽快疏导考生离开考场。
  如果受到故障影响的考生决定不参加财政部考办另行组织的考试,财政部考办将安排退还相关考生受影响科目的考试报名费。受到故障影响的考生,可在财政部考办做出该考点(考场)停止考试决定之后,在考场现场登记个人信息和所选择的方案。
  考试过程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财政部考办决定处理办法。

  八、为受到故障影响考生另行安排考试
  财政部考办将于2014年9月21日为受到故障影响的综合阶段考生在所在考区另行组织一次考试,2014年9月20日至21日为受到故障影响的专业阶段考生在所在考区另行组织一次考试。相关考生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