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         2018-4-28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回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认证企业证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终止认证决定书

  6.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中止认证决定书

  7.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知书

  8.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过通知书

  9.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决定书

  10.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恢复认证通知书

  11.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规范整改通知书

  12.海关信用管理法律文书签收单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