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 2018-4-28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回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认证企业证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终止认证决定书
6.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中止认证决定书
7.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知书
8.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过通知书
9.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决定书
10.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恢复认证通知书
11.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规范整改通知书
12.海关信用管理法律文书签收单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