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玉溪(软小庄园)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税总函[2014]294号 2014-06-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6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10个新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了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详见附件),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部分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表
附件下载:税总函[2014]294号.zip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