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银行应按外汇管理规定为境内直接投资所涉主体开立相应账户,并将账户开立与变动、资金收付及结售汇等信息按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外汇局报送。

第十三条  境内直接投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第十四条  外汇局通过登记、银行报送、年检及抽样调查等方式对境内直接投资所涉跨境收支、结售汇以及外国投资者权益变动等情况进行统计监测。

第十五条  外汇局对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业务的合规性及相关信息的报送情况实施核查或检查;对境内直接投资中存在异常或可疑情况的机构或个人实施核查或检查。
核查包括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被核查主体提交相关书面材料;约见被核查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现场查阅、复制被核查主体相关资料等。
相关主体应当配合外汇局的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第十六条  境内直接投资所涉主体违反本规定的,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外国投资者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内设立金融机构的,参照本规定办理登记。

第十八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参照本规定管理。

第十九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本规定的解释,并依据本规定制定操作指引。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13年5月13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2

废止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法规目录

1.关于下发《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96]汇资函字第187号)
2.关于境外企业承包境内工程外汇管理若干问题的复函([98]汇资函字第204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授权分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股、清算外汇业务的通知(汇发[1999]397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商以人民币再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汇复[2000]129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02]59号)
6.国家外汇管理关于境内居民购汇支付外国投资者股权转让款的批复(汇复[2002]231号)
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发[2004]7号)
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结汇审核与外债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汇发[2004]42号
9.关于在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和上海钻石交易所开展外商直接投资验资询证及外资外汇登记工作的通知(汇发[2004]108号)
10.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保险中介机构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6]6号)
11.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下发第一批通过商务部备案的外商投资房地产项目名单的通知(汇综发[2007]130号)
12.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实行网上公布通过商务部备案的外商投资房地产项目名单的通知(汇综发[2007]138号)
13.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境外自然人购买境内商品房外汇资金结汇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07]86号)
1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全国推广上线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16号)
15.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与外汇账户系统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29号)
16.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下放外国投资者竞标土地使用权专用外汇保证金账户、外国投资者产权交易专用外汇保证金账户审批权限的通知(汇综发[2008]130号)
17.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进行境内股权投资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08]125号)
18.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汇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9]42号)
19.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外方股东办理跨境换股涉及的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10]5号)
20.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11]19号)
21.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三来一补”企业不作价设备转作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出资所涉验资询证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11]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