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督查方式
这次督查要借鉴以往专项督查的经验做法,创新督查方式,做到四个结合,使这次督查成为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政策落实、提高行政效能、打造法治政府的重要行动。
(一)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督查的内容和重点,先认真*开展自查,直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查找分析症结,提出抓落实的有效办法。在自查基础上,国务院将派出督查组赴有关部门和部分省(区、市)进行实地督查。
(二)督查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在开展督查的同时,邀请全国工商联和部分研究咨询机构等单位,发挥其独立性、专业性优势,对部分重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向国务院提交评估报告。把自查、督查情况与第三方评估情况进行对表分析,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增强督查实效。
(三)督查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对这次督查的部分重点政策措施,通过中国政府网和相关门户网站,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利益攸关社会群体的评价意见及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四)督查与舆论引导相结合。国务院办公厅与中央宣传部、新闻办、网信办等单位以“督查在行动”为主题,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以及有关门户网站,及时报道这次督查情况,对落实情况好的进行正面宣传,对落实不力的予以曝光。
四、督查安排
以国务院名义组成8个督查组,其中,4个督查组分别负责督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4个督查组分别负责督查部分省(区、市)。督查组成员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抽调,国务院办公厅派工作人员参加。各督查组督查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和省(区、市),经报批确定后另行通知。
督查的总体进度安排是:6月25日前,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自查并向国务院上报自查报告;6月25日至7月5日,各督查组分赴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和部分省(区、市)进行实地督查;7月10日前,各督查组将督查报告上报国务院。7月20日前,国务院听取各督查组汇报。
财税配套——税总函[2014]25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