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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商务部关于调整2014年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的公告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7号                       2014-6-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条例》、《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和《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现决定调整《2014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取消部分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详见附件),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目录  下载: rar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