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开展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是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的重要方式。要完善备案审查机制,组织开展集中审查和专家协助审查,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要着重对法规规章存在的超越法定权限、突破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进行审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强化社会监督,对审查发现的严重违反中央决策部署、严重违反上位法规定的问题予以曝光。要及时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举措步伐,继续做好全面深化改革以及“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切实抓好立法工作计划的执行
国务院各部门要把立法工作计划的执行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精细流程管理、严格时限要求、强化责任落实,不断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重点立法项目高质高效推进,更好适应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巩固全面深化改革成果的需要。起草部门要对法律行政法规送审稿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广泛听取意见、*研究论证,涉及部门职责分工、行政许可、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要征得机构编制、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同意。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举措需要修改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国务院报送法律、行政法规送审稿,并对改革举措、立法背景等作出说明。起草部门向国务院报送送审稿前,应当与国务院法制办做好沟通。国务院法制办要及时跟踪了解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对审查阶段有关部门分歧较大的草案,国务院法制办要充分利用各种协调机制研究突出问题、协调主要争议、争取达成共识;经过反复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国务院法制办、起草部门应当将争议的主要问题、有关部门的意见以及国务院法制办的意见及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协调,或者报国务院决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和国务院各部门法制机构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和本部门中心工作,在政府立法和法治政府建设中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审查把关、督察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等作用,当好党委、政府和本部门在法治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与新时代政府立法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现有能力不适应、不匹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各地区、各部门应当着力解决政府法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力量配备、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政府法制工作者要自觉强化使命意识、担当精神,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法律专业素质、调查研究能力、统筹协调水平、狠抓落实本领。国务院法制办要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府法制机构的指导和支持,强化通盘统筹、各方联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推动政府法制机构以更加昂扬奋发的精神面貌、更加忠诚有力的履职担当,在新时代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
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法律的生命力也在于实施。扎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举措,既对严格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有重大作用,也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维护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有重大作用。2018年,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和干劲,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要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的工作力度,压紧压实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动形成从主要负责人到其他领导干部直至全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闭环管理。要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把牢“红头文件”制发法制关口。要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推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要坚持集中行政复议职责改革方向,大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国务院法制办要及时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探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激励和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把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