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2014年协定税率的通知

税委会﹝2014﹞8号                               2014.4.25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2014年协定税率(协定税率表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2014年协定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