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2.调查研究。咨询机构可通过问卷调查或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我国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收集相关案例,听取财务报告编制者、审计师、报告使用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3.组织召开会议研讨。咨询机构应至少组织召开2次研讨会,邀请相关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和市场机构,听取本研究的进展情况,对项目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参与财政部针对本子课题组织召开的课题评审会,请有关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讨论和评估。

三、专业资历

拟参与竞争的咨询机构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1.能够组成专门从事该项目研究的高效、稳定的研究团队,研究团队应拥有熟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至少3人。

2.有丰富的课题研究经验和较强课题研究组织能力,过去5年内,承担过相关课题或类似课题的研究任务。

3.能够及时掌握会计准则领域国际发展动态,翻译过会计领域的外文资料等;

4. 研究团队应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本课题研究。

四、交付成果及时间计划

(一)交付成果

本任务应向财政部会计司提供以下成果:

1.《企业会计准则全面修订完善及国际趋同研究报告》(以下简称研究报告)研究提纲、报告初稿、报告二稿、报告终稿;

2.《企业会计准则全面修订完善应用案例》(以下简称案例)初稿、二稿和最终稿。

上述研究成果应做到观点鲜明且符合实际,内容完整、逻辑严谨、结构清晰、语言精练,并在研究报告的基础上,提炼撰写中英文摘要,长度建议控制在5,000字以内,且可以脱离报告全文独立成篇。

上述所有成果均应提供中文文本,各提供3份打印稿,同时提供电子版。数据和表格需以Excel文档提供。如有需要,还应提供英文文本。

(二)时间计划

本任务开始时间预计不迟于2018年5月30日;

研究报告提纲交付时间不迟于2018年6月30日;

研究报告和案例的初稿交付时间不迟于2018年10月31日;

研究报告和案例的二稿交付时间不迟于2018年12月31日;

研究报告和案例的终稿交付时间不迟于2019年1月31日。

上述时间均为预估时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中的约定条款为准。

五、合同及付款计划

中标咨询机构将获得一份总价合同。合同金额将在咨询机构交付质量满意的成果之后分期支付,具体安排如下:交付研究报告和案例的初稿后支付30%;交付研究报告和案例的二稿后支付30%;交付研究报告和案例的最终稿后支付其余40%。

六、监督管理

咨询机构向财政部会计司报告研究工作进展,并接受财政部项目管理办公室和世界银行项目管理团队的监督。财政部会计司将为开展本任务提供必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