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通知

工商个字[2013]191号              2013-12-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精神,总局正在抓紧制定出台包括《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在内的相关配套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验照将改为年报制度。

鉴于此,请各地自2014年1月1日起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