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5.制定分项应急预案,重点包括培训、开票、申报、公共舆论、涉税风险防控 6.对下发布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 7.发布本地区开展试点新闻通稿 8.制定试点推行经费保障计划 三、试点纳税人确认
9.地税局根据总局下发的《应税服务税目注释》,初步确定应移交企业名单20131212日前10.国税局根据初步名单,逐户核实20131214日前11.国税、地税确认,办理移交手续20131215日前12.办理税务登记20131220日前13.完成试点纳税人分类,做好一般纳税人认定20131220日前14.试点纳税人申报方式确认201312月31日前15.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计税方式确认20131231日前16.增值税优惠政策资格确认201312月31日前17.跨境应税服务退免税资格确认201312月31日前18.税库银扣款协议签署201312月31日前四、应用系统准备201312月31日前19.硬件设备评估,确定需增加的设备种类、数量 20.需购置的存储、小型机等硬件设备报总局统一规划和采购,并安装调试到位 21.总局开发各系统的升级、测试、联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