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第十三条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第十四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五条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单位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六条各级税务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

  第十七条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八条上级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税务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内公务接待办法制定情况;?
  (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
  (三)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四)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
  (五)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各级税务机关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对本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督察内审部门应当对本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年度组织公开本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政纪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当依照本办法制定国内公务接待具体办法。?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