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高危行业特殊费用核算方法变更对煤炭企业财务报告影响
皖地税征字[1996]460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煤矿维简费征收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办资[2015]8号 财政部关于不再规定冶金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 

总局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7号:关于《企业维简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