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专项整治工作中,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遇有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逐级上报。各省(区、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每月30日前报送互联网广告典型案例和《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详见附件),并于12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工商总局广告司。

  工商总局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