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

税总发〔2015〕7号                       2015.1.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抓落实成为党中央、国务院治国理政的新常态。抓落实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综合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其作为一项硬任务,强化硬约束,完善新机制,研究新方法,不断提升税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现就税务系统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改进作风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落实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关键环节,也是衡量政府部门执行力的重要标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抓落实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和“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李克强总理多次提出“说到做到,不放空炮”。全国税务系统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上来,把抓落实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常抓不懈,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政策落地,为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作出积极贡献。
(二)切实改进作风。抓落实是作风建设的应有之义,体现的是担当精神,映照的是务实作风。各级税务机关要牢固树立抓落实是本职、不抓落实是失职的理念,强化勤作为、出实招、治懒政、求实效的工作作风,把抓落实作为开展“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解决躲避责任“不想落实”、推诿拖沓“不急落实”、打折变通“不全落实”、能力不足“不会落实”、体制不顺“不利落实”等问题,坚决遏制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形式主义,祛除“中梗阻”,打通“经脉”,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明确重点,把握精神
(三)明确重点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决定的事项,重要文件提出的要求,领导同志作出的重要批示、考察调研时的重要指示,以及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明确的工作任务、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税务总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税务总局领导作出的重要批示指示,是各级税务机关抓落实的重要内容。
(四)抓好传达学习。加强学习、吃透精神是抓落实的首要环节。对于上述抓落实的内容,各级税务机关要在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税务总局各司局和省税务机关要通过学习,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明确需要落实的工作事项,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并通过信息等渠道在第一时间向税务总局(办公厅)报送传达学习情况。

三、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五)科学分解任务。各级税务机关要在第一时间将抓落实的内容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凡是涉及单一职能部门的事项,由相应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于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职能部门的事项,由局领导负责统筹协调,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细化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分解的任务,定责任、定进度、定要求,确保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
(六)明确责任落实。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对抓落实负总责,办公厅(室)主任为抓落实的第一助手,各职能部门是抓落实的主体。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抓落实,对重要文件,要有明确批示意见,不能简单圈阅了事;对重要工作部署,要提出明确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要把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情况按时限要求报送办公厅(室),由办公厅(室)汇总后第一时间向局领导报告。

四、夯实基础,提高质效
(七)注重利于落实。针对抓落实的重要内容,各职能部门要提前谋划,在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充分考虑时间、范围、条件、承受力等因素,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作为政策措施出台前的必经程序,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基层税务干部、纳税人等相关方的意见,吸收合理化建议,使政策措施“接地气、易落实”。